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文件通知
武汉航空港发展集团关于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的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0  点击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武财建【2019】174号)文件精神,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安全优先、权责统一的原则,武汉航空港发展集团拟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取一家银行,作为“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

  遴选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二、工作内容

  按照武财建【2019】174号文件要求,提供专项债募集资金存放及监管等服务并签订《账户管理服务协议》,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职责。

  三、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允许银行本部或银行分行参与投标。

  2、参选单位必须已入选湖北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名单,详见《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增补2017-2019年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的通知》(鄂财库【2018】61号)。

  3、参选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竞标银行亦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四、遴选资料要求

  1、参选人需提交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在参选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将正本、副本封入一个大密封袋中,如正本和副本数据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文件资料必须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3、所有复印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其他要求详见遴选文件。

  五、截止时间

  1、请参选单位携带总行或湖北省分行(武汉分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经办人身份证于2019年9月25日17:00点前到我司办公大楼六楼金融管理部607室报名并领取《航发集团武汉至阳新高速公路(武汉段)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专户开户银行遴选材料》。

  2、请于2019年9月30日上午8:30至9:00将参选文件报送至607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4、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7-63374838 15926204151 15172423987

文件类型: .doc 附件1-投标人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oc (12.00 KB)

文件类型: .doc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1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