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两江四岸顺江慢行专用道项目前期工作需要,我公司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两江四岸顺江慢行专用道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工作,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参与。
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有相关的执业经历和经验,业绩和服务质量优良;
(三)参选单位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不良记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串标围标等相关类似案件当事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参选单位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于2023年9月20日前到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157号四楼总工办办公室领取遴选文件。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参选文件必须于2023年9月21日09:00~10:00(北京时间)递交至四楼总工办办公室。
自领取遴选文件之时起,参选单位应保证其在参选过程中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参选单位,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建设单位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参选单位应在参选文件中承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中标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以9折为上限,500万元(含)以上的以5折为上限。
建设单位: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马场路157号四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7-82830208
武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