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汇大厦(17F-18F)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17楼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 年 1 月 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融汇大厦(17F-18F)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356(万元)
4、最高限价:356(万元)
5、招标范围:
融汇大厦(17F-18F)办公楼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招标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得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在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且书面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其中:①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②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③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及内容自拟。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由资格审查人员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查询平台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招标”网站(www.ccgp.gov.cn)。
(7)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承诺书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10)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提供5人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安全员须提供安全员C证);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须提供上岗证、二代身份证、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17楼会议室
3、方式: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1)投标人为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被委托人须为项目经理)。投标人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2)加盖公章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1 月 17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hsthjtzjt.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城发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晓路6号
联 系 人:程羽一
电 话:13545046699
招采方案审批单.pdf (76.70 KB)